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安徽伤残津贴调整的文件?
  2. 2021年安徽省护理费标准?

2021安徽伤残津贴调整的文件?

保障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270元,四级260元。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安徽省2021工伤待遇标准

(一)医疗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2021年安徽省护理费标准?

2021年4月起安徽省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