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连云港建筑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连云港工伤九级如何赔偿?
  2. 2021年江苏工伤伤残津贴调整了吗?

2021年连云港工伤九级如何赔偿

2021年连云港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连云港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医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连云港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连云港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器具费

2021年江苏工伤伤残津贴调整了吗?

是的,2021年江苏省对工伤伤残津贴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从2021年1月1日起,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增加:一级增加289元,二级增加257元,***增加240元,四级增加235元。此外,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职工,五级伤残的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从2021年7月1日起,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也将参照新的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021年江苏工伤津贴调整标准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228元,四级223元。

 

2.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分别按260元/月,210元/月、160元/月调增,调增后分别低于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的,分别按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执行。

 

4.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连云港市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