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作期间,我用工具碰伤了站在身后的同事,算工伤吗?我用赔偿吗?
  2. 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3.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4. 工地上突发心肌梗塞怎么赔偿?

工作期间,我用工具碰伤了站在身后的同事,算工伤吗?我用赔偿吗?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 (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 (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 (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你好我是小郝,工伤也叫公伤,因公负伤,因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这种情况绝对的工伤,只要不是故意伤害,上班期间对合同员工的所有身体伤害都属于工伤,不存在你不小心碰伤他了,你就得负责任赔钱,只要不是你主观意识上故意伤害他就不用担心,有些老板不想出钱少负责任,就会吓唬一些不懂的人,不要被忽悠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在从事职业劳动中难免会有各种意外发生,作为我们广大的劳动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因伤停工的工资待遇,我们要多多了解一下,多掌握一些法律法规,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和工伤界定的范围,工伤:顾名思义,因工受伤,在工作中受伤和职业伤害,它又称产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是与职业有关活动时受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工工伤医疗费是在职单位或者是购买工伤保险保险公司支付,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的,那么因伤停工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该怎样支付呢?

国家对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工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又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若喜欢请关注!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经过工伤申请鉴定成功后,用人单位不能利用任何借口开除员工,同时应该正常发放员工薪酬和***,情节严重的可能还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1、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如果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予工资发放,首先身体治疗是目前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关于医疗医治和医疗费用等问题,如果因为和用人单位把关系搞僵了,可能他就不管事情了,而很多平常的家庭每年收入还是有限的,小则几万,动则几十万,待伤病情况稳定康复后,收集相关的材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未发放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3、如通过投诉途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和补偿金,我们可以申请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

重点还是良性化和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先把治疗再追责,暂时没有发工资影响不是非常大的问题,你有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也赖不掉,总不能说你工伤,然后算你旷工开除了,现在企业负责人也是非常懂劳动法,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唐少说事儿

浙江省】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职工有工伤有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非工伤职工有医疗期,但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并没有提及休息期。

休息期一般是我们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一般指的就是医疗期或者停工留薪期这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相应工资待遇仍然要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值得说一下的是,一些工厂企业加班情况比较严重,但是总有一种标准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标准工资发放。这种情况不发加班费,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单位以考核为主的绩效奖、年终奖,这些奖金是要按照正常出勤和工作效果发放的,所以不能减少。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毕竟工伤职工一旦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待遇。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待遇。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工伤职工更应该大胆***,要求用人单位完全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兑现有关待遇。

不过,如果过了医院规定的必须的停工留薪期,或者职工还要治疗其他疾病,那么应当享受的是医疗期待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工地上突发心肌梗塞怎么赔偿?

这个属于工伤范围之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如果人没事需要治疗的话工地需要承担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死亡了,那么按照工伤标准赔付就行了,工伤的需要做工伤鉴定的,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直接向社保局索赔就行了,单位如果不配合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心肌梗塞工伤鉴定没必要进行的,若是工伤,则按工伤死亡进行赔偿。

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肌梗塞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若未死亡或者48小时后死亡的,则应当不属于工伤。

职工近亲属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和[_a***_]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