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因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2. 今日说法酒桌上的工伤法律要点?
  3. 在工厂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我是中国平安深圳公司的优秀业务员,对于社保非常熟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 (工伤保险第1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10月份新出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有***的除外内容。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 (三)自残或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第三款也将***作为除外责任。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的。综上所规,***是不能作为工伤的。希望珍爱生命,同时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今日说法酒桌上的工伤法律要点?

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 (工伤保险第1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 (工伤保险第1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醉酒或者***的;

1.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及酒量,导致自己饮酒过量死亡,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同桌喝酒的其他人只要不是存在强迫性劝酒,故意刁难、***等方式恶意劝酒,而仅仅是对死者过量饮酒没有尽到承担的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于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尽到特定情况的注意义务,可以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两人以上没有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平、合理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在工厂摔伤算不算工伤?

应当算工伤,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自残或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不得认定情形。其他在三工范围均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即是上厕所,到食堂领饭摔伤,也是生理的需要,工作的延伸。都应当认定为工伤。但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才是法律意义上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是工伤,但是需要认定的。而且一般的公司公司是会让你不要报工伤的,以为劳动部门介入会影响公司各种利益。公司也会对公司有公司各种安全有指标,所以小伤就放你几天***算你出勤。严重的公司也不敢瞒的。如果严重可以自己先收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常州固美钢结构,派我到广州分厂焊活,工作中铆工开吊不慎,始钢管旋转,撞击到我的大腿外侧我当场不能站立,钢管二次转回,铆工急时推住,事后老板说,我这不属于工伤,厂里不给工资,走保险,如果我腿明显骨折算工伤。只是肿胀没工资,也不算,再就是现场追责,因为我没看到危险存在不急时躲闪,只好自己养两天好了再干,希望各位工友,在外面干活千万要注意安全,我们上有老下有小的,真的伤不起啊!就是老板花钱我们也造不起罪,受疼痛。


应该算。为什么?他是在上班时间里因天气久雨,車间地面潮湿摔跤负伤,应该算工伤,摔跤严重骨折,住院治疗,药费报销外,还要请人照顾。同时,伤者住院期间,工会领导探视,并发给伤者住院期间耽误工时,补发工资。这样做,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一个健全的单位都制订了单位事故报告,药费报销,工资补贴等规章制度,由单位工会督促捡查,执行。以上情况因各单位条件,制度,执行规章不一,仅作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释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