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是部门规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是部门规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条例中合同制是什么意思?
合同制工指企事业单位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工***,经劳动人事部门的审批,以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公开向社会招收的职工。这一用工制度叫劳动合同制。按这一制度招收的工人称为合同制工。
这是我国当前劳动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消除“铁饭碗”、“大锅饭”的弊端,更好地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适合生产需要的用工形式。合同工从招收录用、使用年限、生产(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组织管理、流动方式等到保险***,都另有一套与现行固定工不同的办法,一般合同规定,合同工到用人单位,实行3至6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通过考试定级,其劳动报酬优于同级固定工。
工伤保险中的责任制度原则是什么?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赔偿是由单位还是社保部门支付?
、对于用人单位(工矿企业、公司、民营企事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或包括工伤保险的综合险的工商个体户等单位与个人)参加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均由当地接受投保的社保机构(社保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各地地方行政法规、或人民***的规定进行保险赔偿支付。
(2)、对于用人单位(不含国家事业单位)未参加社保工伤保险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于国家机关,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有“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故暂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仍应按原国家人事部有关***待遇政策文件执行。
(4)、对于国家国家事业单位,也因《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出作了“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院批准后施行。”的规定,即凡是也仍应按原国家人事部有关***待遇政策文件执行。
请解释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项目为:工伤医疗费、***器具配置费、鉴定为1~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1~4伤残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是部门规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是部门规章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