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医药费谁承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医药费谁承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住院自费部分有谁承担?
劳动者工伤住院费用报销的, 如果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医药费,是单位上直接出钱还是要工伤保险?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工伤医疗费用自费药该本人承担吗?
如果这些医药费和工伤伤情治疗有关,也就是说属于合理用药,那么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是和工伤伤情治疗无关,则应当由伤者本人承担。
如果使用工伤自费药的时候,医院没有告知患者,那么可以向工伤医疗保险行政机关投诉医院。(比如市工伤处、市医保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医药费谁承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医药费谁承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