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2. 2004年工伤保险跟2021年工伤保险一样吗?
  3. 工伤认定后最迟不能超过多久做伤残鉴定?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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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工伤保险跟2021年工伤保险一样吗?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由***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经过几年的施行,到2010年,经《***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2021一直在实行,没有再予以调整,所以2004年工伤保险和目前2021年工伤保险,大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只是在工伤认定中和治疗报销范围内,更人性化,更多的保护了职工的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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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最迟不能超过多久做伤残鉴定

1、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3、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能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