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2. 经营范围更改工伤险可以降吗?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经营范围更改工伤险可以降吗?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