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本人工资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本人工资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期间算出勤吗?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一样算出勤,不过工资的话我觉得得看公司的人品,我两年前在一家机器公司的时候。一同事因工伤上不了班,公司给他的待遇照旧,年底还给了他光荣奖。
但是在另外一家公司就不一样了,同样一同事被模具夹到了手指,指甲当场就爆了。老板是个小气又自私的人,看到同事流了很多血,没当场叫人去医院看,只是叫老板娘买了一些云南白药跟创可贴。
那同事是个年轻小伙,老板没叫他去医院他就没去,直到后来受不了才自己去,上班时间去老板还算他请***。回来医药费老板没报销,还报怨他做事不小心。
我听着就很不爽,就叫他去找劳动部门举报,工伤期间公司也要支付工资,评级了老板就会给他赔偿,因为公司没买伤险,赔偿只能老板出。但他不去,他说这样会得罪老板,以后相见不好说话。
我很无语,不过也没在劝他。毕竟人家都不在意,我上什么劲。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法关于工伤职工上班后的工资如何规定?
工伤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后,企业停发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康复了,能回原工作岗位上班,按工伤前之间约定工资待遇继续上班。
若工伤职工康复了,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双方重新约定工资待遇。
工伤结束回到原岗位,如果不能胜任原岗位,那么公司得安排其他岗位,但前提是你的工资不变。如果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一样按规定进行奖惩。还有一点,工伤等级不同,返岗也不一样,7级-10级情况如上,再重的国家也有相应规定,一查便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本人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答复如下。
第一,员工工伤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劳动报酬,按原工作待遇支付。
工伤以后回单位继续上班,如果能够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劳动者的工资仍按原来的标准发放。
第二,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根据新工作岗位,由双方确定工资标准。
劳动者工伤后,由于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而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农业单位应该为劳动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由双方协商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总结建议。能从事原工作的,按原工资发放,不能从事原工作,而变更工作岗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参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本人工资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本人工资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