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后,出现后遗症住院,医疗费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点、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条例说的很明确了,如果需要再次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这是公民的权力,至于是否可以得到支持的,看***的理解和判决
发生工伤后才买社保,能否用得上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可以再缴纳社保保险的。但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写多了,仲裁院就不会支持你的差额部分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后,对应每一个工伤等级,都明确规定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并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你多少的。当你的申请要求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么差额部分就不会被支持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就得“自掏腰包”吗?
工伤保险认定的程序也是非常严格的。
《工伤保险条例》既是对职工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就能够避免很大的一部分负担。
但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提出工伤认定。否则就会面临重大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认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和家属、工会组织才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申报工伤的话,首先会耽误职工的工伤待遇是享受,因此必须有督促的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因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实际上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包括治疗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用或者***器具费用等等。
用人单位承担的时间节点,在2004年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上述承担费用的时间,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鉴定之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结束。
用人单位在日常生活中职工发生的磕磕碰碰也一定要小心处理,万一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职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相应的医疗费用都是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谢邀。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说没有作出工伤认定的结果,确认属于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否认你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上。至于你说的自掏腰包的情况,一般是属于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你参加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下赔偿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果买了的话,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来作出赔偿。所以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从普遍的结果来看,往往是对受伤劳动者不利,而不是对单位不利。
感谢邀请
工伤保险的申报时间
(1)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一定要及时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30日内向投保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报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有一年时间向投保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逾期不报,人力***与社会保障局不再受理。
工伤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