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 请问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享受工伤待遇吗?
  3. 外包工人出现工伤工头有无责任?
  4. 年会上跳舞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 (工伤保险 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请问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享受工伤待遇吗?

因业务员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务合同,因此没有工伤报销这一说。但各公司会依据代理的时间长短按基本法给予不同额度的疾病、意外、伤残、身故等赔付,类似于普通工伤的报销,时间越久,额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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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 (工伤保险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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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 (工伤保险 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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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多人会产生误解的地方,再次予以明确。

保险公司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签定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务合同,所以身份是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因此保险公司不会为代理人购买五险一金,因此不能享受保险公司给予的工伤待遇。

保险公司根据内部的基本***给予代理人一定的意外,医疗,身故商业保险的待遇。所以想要从事保险代理人的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待遇以及其区别。

外包工人出现工伤工头有无责任?

  外包工人出现工伤工头有责任,如果工头没有资质,发包方和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年会上跳舞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从问题的文字角度来说,问的是可以认定工伤吗而不是“应当认定工伤吗”。所以,答案当然一定是“可以”!当然,这个可以是需要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经典的工伤定义,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此“三工”是构成典型工伤的充分条件。但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最高人民司法解释中也规定几种认定工伤的情形,通过法律拟制的方式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让参加年会这样非典型意义上符合”三工“的活动也有了认定工伤的可能。

因此,个人认为:在有证据证明系公司组织年会,(如果下发通知或者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员工积极参与等是可以被认定工伤的)。需要注意的是, 这条适用的有一个前置的程序,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司法程序启动前按照职权行政认定工伤。从实体正义角度来讲,公司年会,是让企业员工更加团结、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年会本身也属于公司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年会是企业有效管理的手段,是工作时间的一种延伸,一种企业文化活动,是一项正常的工作安排,因年会而意外受伤属于工伤认定的正当理由,是否认定工伤其实质是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博弈,认定工伤也有利于保护弱势的劳动者权益。

个人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仅作出了列举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对列举性规定没有明确或者穷尽、又不属于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工伤认定责任承担的无过错原则,只要不是法定不予确认工伤的情形,受伤职工就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公司年会有没有通知,如果下发通知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是由公司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受伤可以被认定工伤。有个实例,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比武中摔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你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科不认定工伤,则可以申请复议,这种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谢邀。

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年会受伤,当然算工伤。

一、哪些属于工伤呢?

工伤认定,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受到的伤害。参加用人单位安排的年会,表演节目受到伤害,也是履行人单位指定时间、场所,完成指定任务,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首先,将伤害事实报告给单位工作人员(安全员),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护送到本单位工伤保险定点单位医治,如果离定点医院太远,伤情救治来不急的,可到就近医院医治,等伤情稳定可以转院的,再转到定点医院医治。

其次,提醒用人单位按国家工伤保险申报程序,为自己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为自己申报工伤认定的,可自己或家人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实践中工伤认定机关一般会把握以下原则:

1.活动的组织形式必须是用人单位组织的;

2.活动的内容是与工作原因有关的。

从过程中了解是在公司组织的年会上发生摔伤,理论上属于工伤;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有些麻烦:

1.未经组织批准而私自顶替他人产生的事故;

2.不在组织设定的范围,因个人因素产生的事故;

3.个人原因产生的事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解释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