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报吗?
  2.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3. 公司骨折后,被领导忽悠没报工伤,一个半月过后还能报吗?
  4. 临时工工伤单位超过30天可以补报吗?

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报吗?

不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 (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是30天,劳动者申请的期限是1年,逾期未申报,造成无法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 (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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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 (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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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一般需要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公司骨折后,被领导忽悠没报工伤,一个半月过后还能报吗?

公司骨折后,被领导忽悠没报工伤,一个半月过后可以报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临时工工伤单位超过30天可以补报吗?

不可以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的话,应该是不可以了的。

员工个人可以补报。

超过一个月单位不能再补报工伤,但是员工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011年1月1日以后,劳动争议***诉讼期(包括社保局劳动仲裁和向人民******都是一样)已经由原来(比如拿到辞退通知,侵害、工伤发生)的60天,提高到一年。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时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