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

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的工伤保险缴费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

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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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40536元至20268元。

☀特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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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已参保的从业人员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办法》明确,人社部门在受理从业人员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审核其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已参保缴费的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材料,未参保的且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则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要求工伤认定应与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类型、职业身份、从业活动等要素相一致。

针对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特点,《办法》规定了相应的待遇衔接办法: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的伤残津贴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不双重享受”和“待遇就高补差”原则处理;对五级至十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根据申请而核发,在未申领期间可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权利,如果选择领取后则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只能两者选其中一种待遇;雇佣期、实习期、服务期、任职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予以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3.符合该条规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工作时间内;(2)必须在工作场所内;(3)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即该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_a***_]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考资料:中国***网:《工伤保险条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