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渭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渭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渭南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根据《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2. 工伤康复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3. 工伤津贴:按照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级伤残为 90%,二级伤残为 85%,***伤残为 80%,四级伤残为 75%。
4. 伤残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级伤残为 50%,二级伤残为 40%,***伤残为 30%,四级伤残为 25%。
5. 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一级伤残为 24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2 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 20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6. 死亡赔偿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级伤残为 60 个月,二级伤残为 55 个月,***伤残为 50 个月,四级伤残为 45 个月。
7. 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个月的金额支付。
8.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一级伤残为 40%,二级伤残为 35%,***伤残为 30%,四级伤残为 25%。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工伤等级、工伤职工的工资等因素。建议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及时咨询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保障。
渭南市工伤鉴定中心地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渭南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渭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渭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渭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渭南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科,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 电话0913-12333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渭南市临渭区伤残鉴定中心?
渭南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渭南市中心医院康复理疗科西),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渭南市中心医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九级工伤住院费交过,工资3300元渭南地区私了多少钱?
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九级的受害者,应当依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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