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03号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03号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务院103号令补偿标准全文?
***院103号令的补偿标准全文可以在***院的官方网站上找到,其中明确了在国有土地征收和征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标准和范围。
具体包括被征收人或被征用人的房屋、建筑物、固定设施等不动产的补偿标准,农田、林木、草原等耕地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其他与征收征用相关的补偿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或被征用人的权益,确保土地征收和征用能够顺利进行,并且保证社会公平和稳定。
***院103号令补偿标准的全文是《***院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迁改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中内容涉及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对于因征地、***等原因需要迁移居民的补偿标准。
根据该通知,被征收人或征收单位有权按照规定获得合理、公正的补偿,包括房屋、土地、搬迁费、过渡性安置费等方面的补偿。
其中,房屋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购房款、购房补贴、过渡性安置费等方面,土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款、基本农田保护补助、林地补偿、水土保持补助等方面。
以上是***院103号令补偿标准的全文内容,它确立了被征收人或征收单位应该获得的补偿标准,为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公正和合理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院关于调整职工工伤、职业病待遇的通知(***院103号令)于2007年发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工伤、职业病伤残津贴标准调整,按月逐级列入下一个月工资;丧葬费最高1.5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职工因工死亡,死亡补助费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因工致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同时还规定,工伤、职业病职工在工作期间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单位应作相应的协调补偿。
无锡市2020年工伤津贴上调多少?
从无锡市社保中心获悉,该市工伤保险待遇即日起做出调整,各项津贴、护理费等“待遇”均上调10%。据悉,调整待遇从今年7月开始计发,计发有关工伤待遇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仍为474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令103号令)和《关于调整201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锡人社发〔2015〕242号)等规定做出的。根据要求,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其中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一级335、二级325元、***305元、四级290元。
与此同时,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其中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五级245元、六级230元。而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增加后的标准是:完全护理依赖237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896元、部分护理依赖1422元。此外,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按照每人每月115元标准发放。
另外,为配合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调整布局和新增定点工作,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氛围,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无锡市社保中心将组织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包括各定点药店自查自纠,社保中心进行实地抽查,以及社保中心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保卡***、划卡购买非药品和代划卡等违规行为。“通过三个阶段的专项检查,将全面整顿定点药店零售市场,切实提升定点药店医保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医保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因公腰部扭伤工伤***可以休多少天?
江苏省人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省***令103号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 休 *** 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03号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03号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