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补偿性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补偿性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不是一样的?谁高谁低?
问题提的比较泛泛,只能泛泛来答。
两者赔偿的区别如下:
第一、赔偿标准不同。工伤不划分责任,只要排除故意,符合工伤构成条件,单位应当全额赔付的;而人身损害一般情况下都会划分责任,自身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第二、赔偿项目不同。具体可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条文。
第三、赔偿数额不同,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构成伤残的标准更低,更容易鉴定上伤残,所以实践中,能往工伤上靠的,都尽量走工伤,除了时间比较长之外,赔付的数额比人身损害要高不少。
工伤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是两码事。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受伤或者死亡。而人身伤害指的是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
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工伤赔偿金由三部分构成: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身伤害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抚慰金。
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工伤需要用什么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1.工伤认定:根据认定1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可向企业索赔吗《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人身意外保险能赔吗,如能赔,是否还要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
人身意外保险是否赔偿视合同约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品种繁多,各保险公司险种范围、标准不尽一致,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否赔偿,要看合同约定,是否属于赔偿范围。但人身意外伤害伤残评定标准不适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评定伤残等级。最高人民*** 《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2013)他8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补偿性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补偿性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