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3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3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省2022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1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4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6元。
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175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999元的、***伤残津贴低于282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46元的,分别按3175元、2999元、2822元、2646元计发。
(二)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3588元、2871元、2153元。
(三)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50元的基础上增加17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67元/月。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低于1411元的、其他亲属低于1058元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低于1411元的,分别按1411元、1058元、1411元计发。
(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7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调整后,五级伤残津贴低于2470元的、六级伤残津贴低于2117元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2470元、2117元计发。
(五)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2022年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四级伤残津贴最低发放标准2646元的,补足至2646元。
江西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江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3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37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