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原工伤7级病情加重调整为5级有什么待遇?
  2. 腰椎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3. 2020年一至六级工伤津贴调整国家文件为?

原工伤7级病情加重调整为5级有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规定,要求解除或终止与国企的劳动关系,得到六级工伤应该得到的1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18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0个月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然后再走招聘之路进入事业单位

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 (5-6级工伤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腰椎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腰椎伤残鉴定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金额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受伤程度、治疗费用误工时间护理人数收入情况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 (5-6级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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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至六级工伤津贴调整国家文件为?

工伤人员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22元,二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7元,***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四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6元,五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六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 (5-6级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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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6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6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46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6元。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6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6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36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6元。

(二)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以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322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257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933元。

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分别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1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7元。

三、资金支付渠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5至6级的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