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如是则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赔偿项目是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情况来确定的。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来执行。如果需要详细了解赔偿细则,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因工致残、因工死亡和因工受伤医疗费用三种形式。
具体来说,对于因工致残和因工死亡的事故,工伤保险应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赔偿,同时还需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死亡或残疾人员的抚恤金和医疗费用。
对于因工受伤的事故,工伤保险应支付医疗费用、补贴和康复费用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