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2. 工伤断了三根肋骨应该怎样赔偿?
  3. 工伤后意外保险赔给谁?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 (工伤保险中的第三人指的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断了三根肋骨应该怎样赔偿

针对你的邀请,回答如下:

1.我方是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应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我方于工作场所中,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依法可视为工伤。(但工地工人,常见有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 (工伤保险中的第三人指的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 (工伤保险中的第三人指的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我方伤势情形为

3根肋骨骨折

3.因工伤导致伤害,公司及工伤保险应赔偿我方下面的项目:可主张的项目大致包含: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地区规定可给付的月数不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至于赔偿金额高低,各地区规定不同,目前资讯不足,故无法给予分析建议。

5.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工伤后意外保险赔给谁?

大家都知道,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是赔给伤者本人的。而至于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保险赔付给谁,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在保险实务中,很多企业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给员工配置了商业意外险,但这个商业意外险一般有两种可供选择参保一种是团体意外险,另一种是雇主责任保险。

两者的保障项目没有太大差别,都是以意外保障为主,还可以附加一些医疗和重疾的选项,但雇主责任实际可以扩展的保障范围更广。而在赔付上,团体意外险,相关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费用是直接赔付给员工本人,而身故费用是直接赔付给员工直系亲属其性质和个人意外险类似;雇主责任险则是赔付给雇主,也就是负责雇佣他/她的企业(个体户为老板),雇主再给员工或其家属,可以起到代替企业责任的效果。而如果企业购买的是团体意外险,在赔付后,员工和家属还是可以要求企业再赔付的,并不能减轻企业责任。

所以从企业或雇主的角度来讲,雇主责任险比团体意外险更合适。它能够最大限度转移雇主的用工风险,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虽然它的费率高于团体意外险,但可以免去企业承担高额诉讼费、罚款误工费等风险,弥补工伤保险的补偿缺口,甚至双重补偿。

不过,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团体意外险还是雇主责任保险,都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两者都只是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

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你,不是老板,保险公司的赔偿是给你的,老板无权干涉,老板只是作为投保人给你买了这份意外险。如果是符合合同责任的,你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至于老板给你出医药费,如果给你买了工伤保险,这个医药费是工伤保险出的,比如医药费1500,已经全部由工伤保险出了。那么你就不能向商业保险公司索赔意外医疗费用了。如果不是工商保险出的,是老板自己垫付的,你可以找保险公司,至于你怎么和老板解决,那是你的事了。记住一点,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超过实际医疗花销。

没有确定你说的是哪种意外保险。

如果是五险一金里面的工伤意外,那直接赔付给受伤本人;

如果企业上的团体意外险,可以赔付给工人,也可以赔付给企业主

最后如果企业上的团体责任险,那么赔付给企业主。

员工因公发生意外状况时,意外险可以根据当时购买的保障情况来确定需要赔付的金额。每个地区的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对待。

  工伤意外险办理流程

  1. 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30天内向劳动局[_a***_]工伤,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工伤保险机构配赔偿。

  2. 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进行申报的话,那么工伤职工个人在事故发生以后一年内向所在地的劳动局身亲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以后按照伤残的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险的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索赔,不过也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4. 当发工伤意外以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然后提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吉林省万通技工学校老师为你解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