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社保和遗属补助冲突吗?
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这两者并不冲突,只要符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老人均可以领取。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领了遗属补助还能领农村老人金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遗属费怎么领取?
在职人员、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其遗属或参保单位、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凭《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申领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向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或代为领取)遗属待遇。
离休人员死亡的,由参保单位、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或其遗属,凭《企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申领表》及有效***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抚恤费。
社保遗属费的领取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逝者参加了社保并在缴费期间内;
2. 逝者无赡养亲属;
3. 逝者户籍在当地等。领取时需要提供逝者的***、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社保局会核实相关信息并发放遗属费。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意提供合格的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请,以便尽早领取遗属费。
社保和遗属补助标准是什么?
1、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就是说,如果因工死亡民,则享受因工死亡待遇。2、各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致,具体待遇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