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公务员工伤条例?
按照《公务员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一)公务员依法认定为工伤后继续在机关领取工资的,不享受伤残津贴。
(二)公务员工伤后在机关之间流动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务员工伤后离开机关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内容享受相关待遇。
最新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公务员什么时候纳入工伤保险?
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的时间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在某些地区,如广东、福建和山东烟台等地,公务员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具体实施时间可能需要查阅各地的相关政策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务员不属于适用工伤保险的人群。然而,为了保障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一些地区已开始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这意味着公务员在工伤保险方面将享有相应的待遇。
公务员单位承担工伤费用的依据?
公务员工伤费用由当地***承担,由所在单位申报***支付。依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四条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分级负担。
发生公务员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财政拨款政策,将工伤费用单独列支申报,由当地***财政拨款支付。
公务员工伤认定2020新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伤。符合以上所述可以认定为工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