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那么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呢?
  2. 国家规定几级伤残就为残疾人免缴残保金?
  3.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那么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呢?

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待遇,这句话里面有文章的。

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残疾军人享受工伤待遇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那就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工伤***期,工资、***一样不少;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患上感冒要病休,那就不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而是要看你自己是不是领导(领导感冒反而可以收礼)?你在单位的人脉关系这样?可以给你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也可以算你病***处理,两种处理都是合理合法的。在单位旧伤复发,是不是因为工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是的那就要上报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而后就有工伤基金负责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如果不是、仅仅就是部队的旧伤复发,那就不可能单位再为你发放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因为你的抚恤金水平已经得到补偿。在私企打工的就更加不会给你任何补偿,反过来解除合同倒是见了不少。回答你的是一个已经经历过类似事宜的五级残疾军人

国家规定几级伤残就为残疾人免缴残保金?

一般如果劳动者是1到4级伤残的,劳动者是可以不上班的,保留其劳动关系,由社保部门按月支付其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其社保,并没有规定几级伤残就为残疾人免缴残保金。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残疾军人享受工伤待遇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 (残疾军人享受工伤待遇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调换工作、开除或者其他形式变相侵犯工伤保险权益。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在实施人事变动时侵犯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因工伤致残,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应当根据参保人残疾等级标准和工伤保险参保年限确定。

对于残疾等级为一级至***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参保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残疾等级为四级至十级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军人参加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