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认定超过时限社保部门不予受理,还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2. 工伤赔偿索赔时限超过2年了还能索赔吗?
  3. 可以补交几年前的工伤保险吗?

工伤认定超过时限社保部门不予受理,还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年的时间是工伤认定的时效,这个时间应该说够宽裕了,躺在法律上面睡大觉,过了认定时效,从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 (工伤超过保险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认定的时效特殊情况可以中断,从新计算时效,比如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突遇各种自然灾害,损坏交通,阻断交通,还比如员工住院呈昏迷状态下,而且没有亲属的等等,这些在时效中断期,受伤员工或近亲属一定要留好证据,提交社保行政部门,如果员工住院期间无法自己申请认定工伤的,可委托近亲属,或授权代理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受伤员工提供的时效中断证据社保部门不予确认,受伤员工应向社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 (工伤超过保险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工伤时效的中断情形,如认定工伤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受伤员工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这个时间可以认定是工伤时效的中断,比如受伤员工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己经诉讼到***,经过了一审二审,如果受伤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虽没有劳动合同,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员工应自己提供相应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部门申请解决。

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是在工伤2天内单位要向工伤保险中心申请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报,那么个人在一个月内可以申报。过了申请时效,工伤保险中心不会受理,也就不能得到工伤保险中心伪后续补偿。出现这种情况只能与单位走法律程序了。

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 (工伤超过保险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赔偿索赔时限超过2年了还能索赔吗?

1.请是否可以索赔关键看受伤时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并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可以补交几年前的工伤保险吗?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可以补交几年前的工伤保险。但是,补交的年限可能会有限制,通常不超过5年。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机构,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程序。及时补交工伤保险可以保障您的权益,确保在发生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和***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法定期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