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湖北省工伤人员待遇调整?
  2. 有五险一金工伤赔偿怎么算?
  3. 2021年一至四级工伤津贴?

2021湖北省工伤人员待遇调整

1、调整对象和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二、调整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 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 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其他事项

1. 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有五险一金工伤赔偿怎么算?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1年一至四级工伤津贴?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一、工伤津贴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津贴调整

因为员工的工伤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津贴金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那么会根据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调整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