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吗?
  2.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吗?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

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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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工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劳动者在工伤发生过程中是免责的。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如果你单位为你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是由工伤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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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侵权责任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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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曾任职制造生产的企业,为了分担企业经济风险,除了依照社会保障制度下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但是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标准和赔付额较低,且认定程序复杂、严格。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推动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一种保险机制,它具有保费较低,每人平均200元,赔付标准较高,死亡一人可赔偿20万元,而且赔付及时,覆盖范围广,可为第三者提供赔付,投保流程简便等特点,是对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基于这样的原因交过工伤保险后依然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那么当发生遇外时,两项保险是否可以同时主张赔偿?

是考虑重要一点是发生工伤事故,要看责任属于责任方是哪个?如果是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获赔双重赔偿。但是如果劳动者是遭受工伤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由第三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是所说的***用“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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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问题之前,把之前其他人回答的问题全部浏览下,有些回答问题的人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解为雇主责任险,这是完全错误的。小编曾在电力行业待过,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是有质的区别的。这里也可以明确的告诉楼主: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可以同时主张赔偿的。下面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功能作用方面来分析:

《工工伤保险》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从上面法条我们来分析二者的区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侵权责任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