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请问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享受工伤待遇吗?
谢谢邀请!
这是很多人会产生误解的地方,再次予以明确。
保险公司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签定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务合同,所以身份是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因此保险公司不会为代理人购买五险一金,因此不能享受保险公司给予的工伤待遇。
保险公司根据内部的基本***给予代理人一定的意外,医疗,身故商业保险的待遇。所以想要从事保险代理人的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待遇以及其区别。
谢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业务员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务合同,因此没有工伤报销这一说。但各公司会依据代理的时间长短按基本法给予不同额度的疾病、意外、伤残、身故等赔付,类似于普通工伤的报销,时间越久,额度越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