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59岁在工地受工伤骨折能报工伤吗?
59岁,按国家劳动法劳动者在工地现场骨折应该算工伤,劳动者在遵守工地制度服从管理的条件下,在没有违规操作,并配戴安全帽,和劳保鞋和手套,没有超范围工作中,发生骨折应该由该工地直接负责人送往医院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工伤治度赔偿当事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度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绝对能。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的地点受到的伤害就叫工伤。这里面没说年龄的限制。五十九岁还没到退休的年纪,正常工作工伤骨折为什么不能报?
只要你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单位就必须给你上工伤保险。所以你工伤骨折先去治疗然后等待保险公司的赔偿就可以了。
当然可以。工伤认定和年龄没关系。
首先得确定和用人单位有没有劳动合同,如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再到工伤鉴定的指定医院鉴定,你可到劳动监察部门详细问询。
劳动法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受到伤害的,应当列雇主为被告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费的赔偿可以根据实际误工情况计算至定残之日以前,从定残之日起按照本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不再赔偿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死的,按照实际误工时间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有收入但不固定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的,护理费的赔偿,治疗期间根据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治疗终结定残的,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或者护理级别参照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护理标准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当在工地上班发生工伤时,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包工头是个人,双方之间是形成的最大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主张就难以实现,当找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将以种种理由譬如不是其单位员工等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种情形的工伤赔偿,发包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工伤发生时应立即报警,送医救治。
59周岁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59岁只要你还在单位上班就可以做工伤鉴定,国家本就有规定,在工作时间段内包括上下班途中出现了意外,如***,摔伤,被同事工作不小心伤到等都可以做工伤鉴定的,相反如果已经办了退休或者已经离职没有了工作岗位,那就做不了工伤鉴定,因为已没有单位给出补助又何来工伤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