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认定调查做笔录以后还要申批吗?
做调查笔录是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是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核定事实的过程,人社局还要根据调查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1、因工作原因,长期积劳成疾所致疾病,应先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如确诊为职业病的,可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取得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鉴定。依据等级,按标准赔偿。3、目前,关节炎这类疾病好像不属于职业病范畴。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诊断证明等材料,若提供材料完整的,人社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会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的规定,当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自己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认为是工伤而单位否认,应如何处理?
郭瑞在一家单位上班,有一天郭瑞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郭瑞承担次要责任,郭瑞受伤住院不能参加工作,想让单位申请工伤,但是单位不承认郭瑞的伤属于工伤,郭瑞想自己主张工伤的时候是谁负责证明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郭瑞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占次要责任,郭瑞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掌握着劳动者的相应资料,如果将举证责任强加到劳动者身上,劳动者将无法进行***之路。法律专门规定举证责任倒置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扶贫户工伤怎样赔偿?
什么叫扶贫户?什么叫工伤?工伤不是说干活受伤就叫工伤的,他要在雇佣或者是劳务用工存在前提下的。
企业用工时,企业给员工买了社保包括工伤险,才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伤亡,鉴定后由劳动局给予赔偿,没买工伤险的由企业赔偿, 不是用工自己搞d伤的不是工伤。
首先要为此扶贫户点赞!赞扬其人穷志不短,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劳动脱贫生存,没有被动的等靠要。其精神值得宣传。
其次,在普及什么叫扶贫户后,大家会同意我上述说法。根据国家规定,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才能定为扶贫户。
再次,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向劳动部门备案,同时咨询救治,伤残等级鉴定等政策和权利,义务,严挌按照劳动仲裁部门的要求,走流程报资料。
至于怎样赔偿问题,相关部门会在没有下达裁决书之前,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协商解决并共同遵守裁决书的条款和内容。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援助并同用工方,用司法方式解放赔偿问题。
最后,提醒该扶贫户,在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并加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工伤发生。利己利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内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