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四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四川工伤津贴出炉了吗?
2023年7月1日起,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上调。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205元,二级195元,***185元,四级175元。以上就是2023年工伤津贴调整方案。
四川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暂行)
烧伤和腐蚀伤 (T20-T32)
一度烧伤 T20.1
二度烧伤 T20.2
头和颈烧伤和腐蚀伤 T20
三度烧伤 T20.3 一度烧伤 T20.5
二度烧伤 T20.6
三度烧伤 T20.7
一度烧伤 T21.1
2021年四川省工伤定期护理费调整?
具体待遇调整为: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
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同时强调,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