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为什么主责为啥不能算工伤?
  2. 二级伤残工伤社会保险由谁承担?
  3.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4. 社保不报销的工伤医药费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呢?
  5.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为什么主责为啥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此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级伤残工伤社会保险由谁承担?

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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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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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因公致残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视频加载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者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受到伤害时为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根据我们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都是有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一分钱不用承担。

而且我们的工伤费率,根据企业容易出现的情况,从0.2%到0.62%,青岛市

这也体现了我们灵活的一方面。

一般来说,对于我们普通劳动者,发生了认为是工伤的事情,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即使我们没有交纳工伤保险,也可以

我们国家政策最好的一方面是,即使企业没有给交纳工伤保险,在工伤认定完毕后,职工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拨付。

工伤保险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部分,防止职工工伤后,没人管,无钱治病,让职工身体受伤,心也受伤。

至于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后的,相关费用索赔,是有社保部门负责跟单位进行索赔的。

一方面要追缴工伤保险欠费,另一方面,对于垫付的费用,理应由单位承担的必须要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本人省心省力。

您提出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解答如下:

一、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风险程度,其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也不同。以重庆市为例,按照《重庆市人力***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91号)文件规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6%、0.9%、1.1%、1.3%、1.6%、1.9%、2.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_a***_]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社保不报销的工伤医药费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呢?

劳动者工伤住院费用报销的, 如果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现实问题雷某为甲公司的员工,后甲公司分立,将一部分员工及业务并给了乙公司,雷某成为了被并给乙公司的员工之一。某日,雷某在加班后回家,因天黑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多处受伤。雷某认为自己属于工伤的情形,然而乙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员工无法得到工伤的相关补偿,要么请雷某找甲公司要补偿。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所以,乙公司应承担被合并部门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责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