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天津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市工伤保险护理费赔付标准是什么,谁承担?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关于工伤护理费标准: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天津工会对工伤职工是否有慰问?
有慰问。
因为天津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保障的组织之一,对于工伤职工的保障力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慰问。
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需要进行治疗和休养,这对于他们的生活和家庭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天津工会会通过一些渠道向工伤职工进行慰问,包括发放慰问金、送去慰问品等,以此来表达对工伤职工的关心和支持。
此外,天津工会还会通过其他方式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例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工伤赔偿等。
这些措施都体现了天津工会对工伤职工的关注和保障,让他们在受到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2021年天津市工伤退休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出台了吗?
《通知》调整了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178元、二级伤残168元、***伤残158元、四级伤残148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4045元、二级伤残3869元、***伤残3693元、四级伤残3517元。
天津工伤四级退休2023最新政策?
2023年最新政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多项工伤待遇。其中一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此,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发放伤残津贴,应该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待遇额度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