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安徽伤残津贴调整的文件?
  2. 工伤期间有维稳费吗?

2021安徽伤残津贴调整的文件?

保障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 (工伤保险第30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 (工伤保险第30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270元,四级260元。

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 (工伤保险第30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安徽省2021工伤待遇标准

(一)医疗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期间有维稳费吗?

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0条第六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