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退休员工伤如何赔付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一般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 (工伤保险第九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医疗费:包括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如果退休人员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 (工伤保险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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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退休人员因工伤导致残疾,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死亡抚恤金:如果退休人员因工伤死亡,其家属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死亡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 (工伤保险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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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九十二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