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省桂林市工伤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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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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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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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