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浙江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2. 浙江工伤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3. 浙江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
  4. 建筑工地工伤施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颁布实施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浙江工伤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工伤至少要一年之后能拿到补偿。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且无法确认在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赔偿的这些环节当中可能还会发生争议的。

1.工伤赔偿一般一至六个月可以拿到钱。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公司的办事效率。

浙江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

浙江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包括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评残前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伤残评残后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赔偿金32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建筑工地工伤施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新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