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司承包给下面包工头造成工伤致残,公司承担多少?
  2. 亲们,在上班途中由于道路湿滑导致摔伤,公司不算工伤对吗?

公司承包给下面包工头造成工伤致残,公司承担多少

包工头负责,工厂知道或应当知道包工头无资质负连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扩展资料: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司把相关的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属于违法分包。根据劳动部2005第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用工形式上,农民工应该属于单位的职工。因为在形式上包工头也只能相当于公司里边的一个班组长而已,他不是法人。这个工伤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对待了。是工人的违规操作,还是包工头的违规指挥。还是工地上在安全上没有做到安全提示和安全防护。最后来看三方的责任大小来划归责任。总体来说,公司在这个时候应该是责任的主体。

亲们,在上班途中由于道路湿滑导致摔伤,公司不算工伤对吗?

“不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郑贴侨律师回复。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要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包括轨道交通,客运交通,火车事故,可以延伸到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且该事故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如果承担主要责任也不算工伤,这应该弄清楚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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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管你的电动车怎么样,肯定是车辆。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理的允许车辆通过的地方。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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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主要责任事故。按照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果是无法查清事故责任,也应当是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三、《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的函》规定,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当以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报警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单方交通事故一般是不好认定责任的,但是也要出具法律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无法查清成因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发生这类事故一定要报警,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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