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认定调查做笔录以后还要申批吗?
  2. 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3. 车祸工伤证人证言有什么后果?
  4. 在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赔付,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调查做笔录以后还要申批吗?

做调查笔录是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是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核定事实的过程,人社局还要根据调查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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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诊断证明等材料,若提供材料完整的,人社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会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的规定,当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自己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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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证人证言有什么后果?

一、报工伤证人证言不实有什么后果

报工伤证人证言不实的后果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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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伪造、欺骗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赔付,应该怎么办?

在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陪赏,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看在上下班过程中死亡原因才能定夺。

根据〈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厂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第十四条第六款归定: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如果意外死亡属于这以上两款意外死亡,公司是要按工伤进行陪赏的。如果不符合以上两款条件的意外死亡,公司不能按工伤陪赏,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安排你去出差,没有什么上下班,出现意外伤害公司要按工伤理赔。或者是公司安排你去异地施工,吃住都在工地,如果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不论怎么死亡的公司都无法推脱责任,公司会酌情处理的。

职工因为上班,没有回家就死亡了,算不算工伤?又描述了在工地没干活,说明上班的路上是没有问题的,而是在工地或者下班路上发生死亡。但这也要看情况的。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问题是,工地反映说没有干活,那么很显然,不是死亡在工作岗位上,这样就很难视同工伤。

第二,如果是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按工伤死亡处理。如果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题主的描述很笼统,很难做出判断,仅对大概的情况做下分析。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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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就目前而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在上下班途中意外死亡,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谢邀:

工伤认定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你的叙述,在工地没有干活,就回家了,在路上出现意外死亡,虽然没有干活,但是是职工去上班,工地安排没有活而回家,这也是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是下班时间有效的范围内,比如说从工地到家1小时,这个时间段认定为工伤,但是你没有说明怎么死亡的,是交通事故,还是出现疾病,还是其他,如果是交通事故,这都有交警的出警时间为准,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病逝,也可以以,交警出警或者医生死亡时间鉴定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喝酒或者重大过失死亡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就是认定工伤,也不可能在赔偿,不可能一个事故,两次赔偿。那么你怎么办呢,如果你有有利的证据,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认定工伤,你就可以申请工地进行赔偿,如果不执行,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只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是什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