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可以补缴多久?
  2. 公司工伤保险欠费后,工伤事故不能报销?

工伤可以补缴多久?

没有时效。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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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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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仍拒不缴纳,对该单位应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拒不改正的处罚措施。

公司工伤保险欠费后,工伤事故不能报销

是的,所有费用企业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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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