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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工伤保险待遇上调?
此次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
调整时间: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算。
伤残等级一级至四级:
南京市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
南京市工伤9级伤残赔偿的标准是,南京市工伤9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法条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南京工伤九级赔偿并没有明确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乘以百分之七十,由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由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以劳动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9个月,由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个月,由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8个月,由单位支付。
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南京?
一、待遇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228元,四级223元。
2、生活护理费调整,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月分别增加:260元,210元,160元。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4、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交通食宿标准调整
工伤职工住职院治疗工伤(含到设区市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工伤职工到本设区市以外地区(含外省)进行治疗、康复或者配置***器具的,应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一般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凭原始票据报销。
转外就医住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最长不超过2天。
南京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根据南京市的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为职工工资的100%,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职工工资的24个月,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标准为职工工资的15%,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是充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工伤受伤职工享受工伤补助金,在南京市,工伤补助标准为月工资基数的100%。
同时,十级工伤受伤职工还可以获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进一步延伸,南京市为了保障工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设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和工伤预防基金,用于赔偿工伤发生后的相关费用以及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南京市还加强了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和监管,加强了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了南京市工伤保险责任的实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最新版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最新版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