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一项的规定?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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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第二章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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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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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附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