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北京市工伤护理费基数?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541元的,调整到554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432.8元的,调整到4432.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324.6元的,调整到3324.6元。
调整生活护理费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2021年北京市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
那要看是否做了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已经做了鉴定,那么生活护理费标准如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如果没做护理依赖鉴定,普通住院的生活护理费,要看护理人员是否有收入,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次调整后,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如何?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267元的,调整到526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213.6元的,调整到4213.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160.2元的,调整到3160.2元。
四、此次生活护理费从何时开始调整?
本次生活护理费从2021年7月份开始调整。
五、此次调整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北京市1至4级工伤退休待遇?
1—4级工伤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差。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及旧伤复发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的1-4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其伤残津贴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该职工工伤后不再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即使其达到退休年龄,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伤残津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2020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资料
(一)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其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47128.98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应依照2018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4.83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2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42359元×20);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2020年北京市职工1至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