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8级工伤赔偿标准,长沙地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8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长沙工伤十级伤残离职单位赔偿标准?
长沙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残疾赔偿金等。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金额是七个月的职工本人的工资。十级伤残在解除了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后是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备案必须在24小时内吗?
工伤备案不是必须在24小时内,参保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填报《工伤事故快报表》报送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可***取传真方法),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文档,经办人员审核后录入系统备案,死亡及重大事故需24小时内上报。
参照《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其他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帐,予以登记。扩展资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