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内部员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企业内部员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一条第三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 食补 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简单来说工伤护理费根据护理的时间和人员的不同,计算的标准也会不同,大家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对其进行***,维护合法权益。
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是 2003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其职工。
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以及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3.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内部员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内部员工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