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昆山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缴纳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的基准标准为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十级基准标准为: 1.5万元。
江苏苏州,工伤十级伤残,工资7千,有社保,大约赔偿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7000=49000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0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000
受伤期间工资有没有发放,7000是打卡工资还是打卡一部分等等,都会影响最后的赔偿标准
要分两种情况:
1)没有解除劳动合同。
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都由工伤保险支付,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本人工资*7个月(为前十二个月的评论工资)7000*7=49000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还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