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是怎么算的?
  2.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单位赔偿还是由社保局赔?
  4. 请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谢谢?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怎么算的?

在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 (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海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 (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然而,如果工伤人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如果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政策个人情况略有差异。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 (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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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写多了,仲裁院就不会支持你的差额部分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后,对应每一个工伤等级,都明确规定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并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你多少的。当你的申请要求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么差额部分就不会被支持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单位赔偿还是由社保局赔?

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发放,向社保局要。如果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承担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单位发放这两项都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发放的,工伤鉴定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的暂时不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请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