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5级工伤是否可以办理病退?如何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五级工伤企业是按工伤津贴基数交养老保险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5-6级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后的社保费继续缴纳,且是应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
该员工的养老保险缴纳标准,要针对以下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在该员工能够从事适当工作的情况下,由所在企业按正常标准及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
2、在该员工因伤难以承担工作的情况下,由所在企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该员工本人工资的70%(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企业补足差额),并由所在企业据此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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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铁5号线遭遇洪水致遇难的上班族属于工伤吗?
答:地铁属于轨道交通的一种,职工在乘坐地铁上下班途中因暴雨(洪水)灾害发生伤亡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班族有权获得工伤赔偿和地铁运营方的侵权赔偿双份赔偿;非上班族有权获得地铁运营方的侵权赔偿。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理赔不在本文分析范围内。分析如下:
上班族有权获得工伤赔偿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具体分析:“7.20***”发生在下午6点许,正值下班高峰期,属于下班途中;本次乘客不幸遇难显然属于城市轨道交通伤害。结合以上两点,上班族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有权获得工伤赔偿。
注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0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为5946元;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以上只针对上班族,非上班族因未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也就无法享受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5级下一步怎么做?
你好, 鉴于你目前已经鉴定为5级工伤了,则应享受的待遇如下,参照一下,未享受的部分可以找单位追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评级后由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为10个月本人工资;在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社保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为50个月本人工资;在终止 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4、在你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是由社保或公司出的,不用你自己承担,并且要按每天70元的标准支付你的伙食费;
5、住院期间的护理要单位安排,单位未安排的,要支付护理费,然后你住院期间的工资待遇要保持不变,大部分地区也是按本人工资算的。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5-6级伤残,未经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安排你的工作,无法安排的,要保留劳动关系,支付伤残津贴:70%的本人工资/月。
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第3款的规定,所谓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法理上要按本人应发工资的平均数,实际中,绝大多数单位都未按应发工资去缴纳,这个中间的差额需要用人单位去补足。
另,《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因此,在工伤鉴定已经做出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能帮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