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可以给下列人员定期或一次性发放抚恤金:
2. 消防、国防、安全生产等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人员及其遗属;
3. 案件侦查、缉捕、刑事技术等行业工作人员受到不幸***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及其遗属;
4.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中为事业单位或公益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属于其职责范围,以身作则,受到部门、群众称赞的人员等。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可以在相关部门或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湖北工伤教师伤残金和护理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对工伤教师的伤残金和护理费有相应的标准和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伤残金标准:
二级伤残:按照基本工资的50%至80%进行赔付。
***伤残:按照基本工资的40%至70%进行赔付。
四级伤残:按照基本工资的30%至60%进行赔付。
五级伤残:按照基本工资的20%至50%进行赔付。
护理费标准:
一级护理:按照基本工资的30%进行赔付。
湖北省的工伤教师伤残金和护理费标准如下:
一、工伤教师伤残金标准
1. 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书中评定伤残的比例在10% ~ 20%之间的,一次性给付10,000元。
2. 二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书中评定伤残的比例在21% ~ 40%之间的,一次性给付20,000元。
3. ***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书中评定伤残的比例在41% ~ 60%之间的,一次性给付30,000元。
湖北省工伤实施办法?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03年12月29日以湖北省人民***令第257号公布,经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2014年12月6日湖北省人民***令第375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医疗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8章53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荆门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荆门市的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可以参考《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将伤残分为一级至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
2.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给予伤残职工一定比例的月度伤残津贴,从一级到十级逐级递减。
3. 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在伤残期满后,如果未能恢复劳动能力,可以享受月度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
4. 伤残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伤残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8级伤残待遇主要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11=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6个月,你可以从网上搜或问当地劳动部门上年度荆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荆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12+16)=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