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公务员工伤条例?
按照《公务员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新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一)公务员依法认定为工伤后继续在机关领取工资的,不享受伤残津贴。
(二)公务员工伤后在机关之间流动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务员工伤后离开机关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内容享受相关待遇。
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吗?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第3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所以,公务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即公务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负伤,应当按照《公务员法》第77条规定享受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伤残待遇,而不是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务员工伤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及时报告:公务员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认定:公务员工伤认定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诊断等方式进行确认,认定结果应当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工伤认定书。
报销治疗费用:公务员工伤认定后,其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可以报销住院费、药品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维护权益:公务员工伤认定后,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其相关权益,如按规定发放伤残津贴、抚恤金等。
公务员工伤同样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公务人员因公受伤后,符合因公受伤条件的,享受公伤待遇,费用由国家负担。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所以说公务员的工伤认定和赔偿与普通工作的人员是一样的,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来看工伤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而且工伤也是有期限的,必须要在期限之类进行认定,不然很难判定为工伤,所以,对于公务员来说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必须也必须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