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平均工资算还是按照单位参保工资算求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发生工伤后,基本处理程序就是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就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你说的工伤期间的工资也就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所以要依法享有自己的基本工伤权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必不可少。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要求的,就是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有公司申请进行认定,或者在一年内由家属或当事人申请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时限要求,它要求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主要鉴定的是工伤对你以后从事工作的能力影响有多大,而不是鉴定你伤的有多严重。
最后,就是你关心的待遇问题
一是治疗期间的待遇
你治疗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时,单位应该支付你的治疗费、伙食费,到当地以外治疗的,公司还应该支付交通、食宿费用。
同时你要注意的是,你评定伤残等级后,你的原待遇就会停发,然后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如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的待遇
这个根据鉴定等级大概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你不能继续上班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你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再上班,公司一次性给你伤残补助金(21-27个月的工资),并且每月给你支付伤残津贴(你工资的75%—90%)直至你到退休年龄。
【浙江省】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职工有工伤有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非工伤职工有医疗期,但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并没有提及休息期。
休息期一般是我们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一般指的就是医疗期或者停工留薪期这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相应工资待遇仍然要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值得说一下的是,一些工厂企业加班情况比较严重,但是总有一种标准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标准工资发放。这种情况不发加班费,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单位以考核为主的绩效奖、年终奖,这些奖金是要按照正常出勤和工作效果发放的,所以不能减少。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毕竟工伤职工一旦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待遇。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待遇。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工伤职工更应该大胆***,要求用人单位完全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兑现有关待遇。
不过,如果过了医院规定的必须的停工留薪期,或者职工还要治疗其他疾病,那么应当享受的是医疗期待遇。
根据《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确定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需要暂时性终止工作接受治疗,在停止工作期间原有的薪资***不会变化,任然由原单位,或者企业进行支付。其次在医院期间,按照原单位,或者企业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予相应的住院伙食补助。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非工伤导致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方法,员工在因工受伤后,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的人社局工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鉴定完毕后报由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按照工伤员工正常发放薪资!当然这个工资标准是不会低于当地员工平均工资的60%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祝你早日康复
我工伤休息一个月,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工伤护理费是怎么算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的护理费的计算及其支付,分两类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护理费。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停工留薪期内。这种情况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且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才享受护理待遇,护理事宜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做法可***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单位派人护理,而不另行支付护理费;二是单位联系专职护工负责护理,护理费的计算一般是按当地通常的护工费标准支付护工护理费。;三是协商由工伤职工亲属护理,根据当地护理标准或职工家属的误工收入,支付给工伤职工亲属护理费。
第二种呢情况是生活护理费。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支付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工伤员工的护理费计算,分停工留薪期和伤残等级确定后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其计算方法、支付来源,都是不一样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工留薪期满之后、伤残等级确定之前的这段时间的护理费作出规定。@周律师工作室认为,这个期间的护理费计算,应以伤残鉴定级别确定后的情形计算,但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护理,是单位安排人专门护理,不需要受伤者考虑的。
如果要申请家属护理,护理费是和单位协商,没有统一规定。
如果是出院后,仍然需要护理,受伤的人又不是单位正式职工,或者是工地上的农民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也可能不存在,或者转移到其他地方,这在工伤赔偿时就要一次性计算护理费。
如果是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双方都能接受就可以了,走司法程序的,比较烦恼。老板实力雄厚的,开通的,赔偿得比较好。遇到吝啬的老板,赔偿得少一些。
如果是固定的单位,也要看单位的效益,对于较长时间的护理费,都是不高的。对于效益差的单位,后面的护理费是不能兑现的。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要兑现是要看单位的性质和效益啦!
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那是单位的事情,以让工伤职工伤势尽快康复为前提,一般来说,是由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在社会上请护工护理,当然也可以和工伤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对护理人员的报酬,由单位支付,所以,是不发给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这种护理是临时的,不是长期的。伤势好转就不需要护理了。仅限于在停工留薪期间。
第二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种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没有[_a***_]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